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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办理工商年检须知一、企业年检期为2012年3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农民专业合作社和2012年新设立的企业不参加年检。 二、企业年检提交以下材料: ①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须知; ②年检报告书; ③营业执照副本; ④法人企业提交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满一个会计年度的外商投资企业须提交审计报告); ⑤非法人企业提交加盖公章的隶属企业上年度已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隶属机构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 ⑥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须提交加盖企业印章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 三、企业年检费50元。(今年已经免了) 四、企业对其提交的年检材料的真实性负责,逾期未接受年检的将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上一篇两虚一逃问题的常见手法下一篇北京企业年度检验的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