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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汽车维修经营许可审批一、申请前的准备工作及办理条件 办理对象及范围:大兴区内汽车维修经营者 办理条件: 1、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法规、规章、标准和相关行业发展规划; 2、符合本市货运行业发展分类指导目录; 3、符合本市的环境保护要求; 4、签订《安全承诺书》; 5、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 6、符合《汽车维修开业条件》。 二、申请 (一)提交材料: 申办材料: 1、书面申请、《开业申请表》和《安全承诺书》; 2、经营场所和停车场使用证明及复印件; 3、经营厂址方位示意图、厂房工艺布置图(比例1︰500或1︰200,单位:毫米,规格2#标准图纸,并加盖单位公章); 4、工商登记证明材料及复印件(企业法人工商营业执照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5、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基本情况(内容包括:姓名、职务、文化程度、工作简历、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6、工程技术人员的基本情况(内容包括:姓名、文化程度、职称、工作简历、身份证号及有效专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7、主要专业技术人员明细表(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职称、工种、技术等级、文化程度),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资格证书和维修技术的有效技术等级证书复印件; 8、通用、专用、试验和检测设备的明细表(内容包括: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和技术状况);外协设备协议书;试验和检测设备还应有质量技术部门的检测合格证明; 9、企业章程及管理制度; 10、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 11、需环境保护部门批准的事项提供环保证明复印件; 12、消防证明; 13、特约维修企业提供与汽车制造商签订的特约维修协议或意向书。 (二)注意事项: 三、申请人需要参与的工作 无 四、办理结果 (一)结果形式: (二)注意事项: 1、完成时限:15个工作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