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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办理保健食品经营许可证法定实施主体: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分局 受理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内保健食品经营企业的开办由所在区县的市药品监督局分局受理。本市行政区域内已取得保健食品(生产)卫生许可证的企业,需要在现生产地址上开展其他品种保健食品的经营行为的,由市药品监督局受理。 保健食品经营许可证许可程序: 一、申请与受理 企业登陆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企业服务平台进行网上申报,根据受理范围的规定,需提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北京市保健食品(经营)卫生许可证申请书》1份; 2.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新开办企业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资格证明复印件(董事会决议或任命文件)、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工商行政部门出具的预先核准证明复印件1份) 3.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房屋/土地产权证明或者租赁协议复印件)1份; 4.经营场所场地平面布局图1份; 5.企业卫生管理组织和制度的材料、质量保证体系及质量控制的相关文件;(产品索证制度或首营制度,以及人员、场地的卫生管理制度)1份; 6.从业人员健康检查证明复印件1份; 7.从业人员保健食品卫生知识培训材料1份; 8.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9.申请材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明2份,包括企业对材料作出如有虚假承担法律责任的承诺; 10.凡申请企业申报材料时,申请人不是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本人,企业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2份。 |